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建筑类高职学院,2003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湖南 省建筑学校与原省部级重点中专湖南省建材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长沙职工大学并入学院。学院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学院分为四个校区:湘潭的高新校区(主校区)、新湖校区,长沙的南湖校区、湘春路校 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建工集团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和实施。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